一個失去記憶的人,忘記了自己的過去,是否應該就這樣徹底的忘掉過去,重新開始新的生活,認識新的朋友,養成新的興趣,還是努力地帶着現在的自己,去尋找過去的自己?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會選擇後者吧?
誰可以接受自己是個沒有過去的人?
其實這問題很矛盾,如果忘掉了過去,也許就不用記得那些痛苦的回憶,而快樂的回憶沒了還可以再去尋找……但是,又有誰在成長過程中不曾經歷過痛苦的經驗,回憶是自己的,好或不好都得接受,不是嗎?而且選擇忘掉對其他人很殘忍,也許你就這樣忘掉了你的親情,友情,一個曾經許下承諾和約定的愛情……兩者之間該如何割捨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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